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的听证报告已经石林县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附: 关于《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的听证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板桥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决定就《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2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在板桥街道办三楼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符之文(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听证委员:
罗晓俊(板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利华(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符之文(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赵建平(板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四)听证监察人:
吴世平(板桥街道纪工委书记)
付贤恩(石林县司法局依法行政监督科负责人)
(五)听证记录人:
罗树梅(板桥街道党政办主任)
潘 婷(板桥街道社会建设办主任)
(六)听证代表:
陈卫民(冷冻食品经营户)
李春涛(农资店经营户)
余建平(百货店经营户)
李兰仙(食品经营户)
陈 洪(马肉馆经营户)
苏泽会(理发店经营户)
普映生(板桥税务分局局长)
杨永刚(板桥信用社主任)
施 丽(板桥卫生院院长)
李 刚(板桥中心学校校长)
李 刚(板桥中学校长)
刘燕君(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段明星(板桥街道法律顾问)
段正涛(县人大代表、板桥社区党委书记)
张相卿(板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李兴松(虎街一组小组长)
刘子伟(虎街三组小组长)
槐润平(马街一组小组长)
张永平(马街二组小组长)
曹桂琼(虎街一组村民代表)
靳丰华(马街一组村民代表)
(七)旁听人员:
方郭彬(板桥街道司法所所长)
王加伟(板桥街道派出所所长)
李聪聪(板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21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位听证代表都提前做认真的准备,发言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文本中还存在诸多表述不一致、用语不规范等情况。
2.加强对集镇小广告、占道经营、无序摆摊等行为的管理。
3.针对处罚条款,细化具体的处罚措施,明确执法主体责任。
4.除日常管理外,需要加强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到管建相结合。
5.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再收集处理,餐厨垃圾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规范处置流程,将工作落到实处。
6.办法中相应条款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还需要补充完善,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7.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取、管理、如何使用需要再细化,适时公开收支情况。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此次听证会召开具有必要性,就进一步规范板桥集镇管理,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康旅小镇具有重大意义。听取了各位听证代表的发言,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想法,管理办法(试行)会不断试行改进。
针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以下陈述:一是街道办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完善管理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由于资金紧缺,集镇上只做了一个污水收集池,人代会上也以代表建议提了建议,做了一些项目包装,积极争取项目。三是在生活垃圾处置方面,集镇上虽然设置了相应的垃圾分类桶,但效果不明显,还存在很多弱项和短板,群众随手丢弃垃圾的习惯还没有转变,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在设施上加大力度,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四是餐厨垃圾的处置问题在创文期间就该问题提出来过,也向县级部门提出收储延伸到板桥街道,但因为经费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有些餐馆倒泔水至河流中,我们也制止并教育,下一步将积极争取项目解决此问题。
六、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委员合议认为各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针对以上意见和建议,经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采纳,对办法稿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对《办法》仔细进行文本审核、校对,规范格式、用语。二是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明确了法律法规依据。三是对罚则条款法律依据进行了补充完善,罗列了部分上位法,明晰了职能职责,具体按上位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是《办法》公布后,会加强监督管理,即重执行还要注重监督,确保《办法》发挥作用。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