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石林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系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主动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配合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不断推动构建和谐征纳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石林县税务局通过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市税务局频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条次。其中,重点领域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告2条。通过昆明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信息1140条次。其中,行政许可180件、行政处罚960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石林县税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吃透条例精神。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决策公开机制,配套制定了发布内容、发布流程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石林县税务局未开设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昆明市税务局频道、石林融媒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各网站有关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定期发布税费政策、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布内容、数据、格式等进行把关,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基础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细化完善考评指标,坚持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6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石林县税务局秉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实行政务的系统公开、全面公开,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力量缺乏,信息公开员同时承担其他工作,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二是内容单一,来源存在缺口,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更新有时存在不及时的现象,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2022年,县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关切,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长效。
二是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内容。做好栏目的维护,确保每月信息发布更新频度符合网站监测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睡眠栏目”、“空白栏目”。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第一时间发布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重点领域信息等内容。明确本单位信息的收集、发布等工作的职责,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三是加强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公开前各单位务必要对所发布信息内容进行细致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严重错误的发生,把好信息发布第一关,做到信息发布出口统一、审核统一。
四是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自检自查力度,每季度对公开内容错字、表述错误、格式错误等情况进行及时筛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情况
一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紧扣“六稳”“六保”大力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全局上下聚焦助力稳企扩岗,保居民就业,在不折不扣落实已有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确保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外贸、扩大内需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通过微信、税企交流群等媒体广泛宣传网上办税指南,视频连线指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方式办理涉税业务,全天候受理解答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咨询业务。不断扩大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实现享受税收优惠“零门槛”,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目前“网上办”事项覆盖了办税缴费的主要领域和税收优惠的方方面面。精准扶持推动“银税互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难题,县局持续优化银税合作机制,把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和银税互动工作作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落实好、贯彻好,做到应评尽评,应评全评。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纳税数据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加大各专业银行的银税互动产品的宣传推介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是围绕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结合石林县税务局实际,梳理县局权责事项,编制《国家税务总局石林彝族自治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更新。在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石林县税务局频道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2021年,县局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市局要求,梳理形成《石林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围绕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办税制度,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全省通办”“全国通办”清单及“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避免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严格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让纳税人乘上预约直通车,错开办税高峰期,业务办结一站到底。强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宣传,引导自然人使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等平台办理税费相关业务。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列明的185项和省局285项网上办税缴费清单事项,落实好163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21年版)。全面落实领导值班、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一次性告知”等各项服务制度。防疫期间不停办业务,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答、事项能够及时办理、疑难问题做到妥善处理。
四是围绕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工作,健全主动公开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常态化自纠自查政府信息错敏字、错链的政府信息,及时排查整改落实到位。2021年及时纠正以往含错敏字信息2条。聚焦民生领域,重点围绕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热点、企业痛点堵点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五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深化政务公开,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主动公开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省、市局要求和县局权限,配合建设好门户网站,维护好相应栏目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市局下发的模板,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同时,规范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六是围绕强化管理保障深化政务公开。县局领导班子组织对市局文件进行学习,并听取办公室汇报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强调,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明确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加强统筹、履职尽责,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加强队伍建设,成立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作为联络员。强化教育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监督,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将上级部门的考核指标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