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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5076-202201-502736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6 09:36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9:36 浏览次数:295
字号:[ ]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设有由副县长、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职责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负责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印发《石林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及《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县公安局进一步扩宽公开渠道,除“中国·石林”政府门户网站、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外,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等平台,综合运用图表、图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石林公安信息1440条。坚持做好“12345”市长热线回复工作,今年共办结市长热线27件,办结率100%。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县公安局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903份。

(四)强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财政信息公开。20211月1日至1210我局通过“中国·石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4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罚没物资报告1条、法制宣传信息4条,防诈工作信息5条,日常警物7条,行政强制措施公开2条,公开公安机关为民做好事2条,典型案例2条,强推进。专项警务工作2条, 荣誉表彰类公开4条,COP15警务工作8,我为群众办实事6条。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21年,县公安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8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及社会关切的8件办理复文进行公开。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并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2021年,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管理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2(出入境证件及临时身份证办理工本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少数部门和民警思想上重视不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等文件精神学习不透彻,对政务公开意义认识不到位,过分因循过去的老传统,片面强调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对公开存在畏难情绪。

(二)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办事机构作用不明显。虽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但工作人员还兼顾其它工作,主观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客观上带来了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任务含糊,组织协调困难等问题。

(三)清理过时政府信息不及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变化,一些政府信息已经过时、失效,如何及时清除这些无效信息,减少有效资源占有量,防止误导群众,应该有明确规定。

改进情况

(一)继续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加大对各部门深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及时更新过期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对过期信息、内容或项目发生变动的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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