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管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和精神,由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按照政务信息任务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根据工管会负责公开栏目要求,及时在政务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部门动态等栏目,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20条,所有公开项目均通过保密审查。截至目前,无泄密、被通报事宜。同时,在机关单位信息公开栏公开国企改革进展情况、机关支部党员学分管理、党费收缴情况、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年度基层党支部党员评优评选、年度绩效考核、年度应休未休假工资报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反恐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垃圾分类、七个专项行动等内容46次。园区综合管理、公租房管理公示栏同步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反恐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垃圾分类、七个专项行动等内容。三是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年初以来,我委未起草任何政策性文件。对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起草的政策性文件,除涉密信息外,均传达至园区相关企业,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四是积极做好热线工作办理,及时调处群众来信来访。五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不细致,对公开内容较核不到位,极个别公开内容存在错别字、语述表达不精准等问题。
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后,公开内容多为重点项目施工、竣工等信息,而园区招商引资及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公开较少,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