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石林县2021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要求,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综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年报”栏目查看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县鹿阜街道石林南路240号住建局办公楼4楼404室,电话:0871-67786946,邮编652200)。
一、总体情况
石林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和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域,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公开等工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58号)、《昆明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8〕104号)和《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8〕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进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据。
2021年,石林县住建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数401条。信息主要涉及:批准服务事项、批准结果、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竣工、住房保障等信息。
2.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编制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跟进全过程公开工作。
(3)不断加强新媒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充分结合新媒体传播媒介受面广、传播快的特点,提升了工作水平。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5条,其中,批准服务信息8条、财政资金信息9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0条、施工竣工监管信息14条、建议提案办理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石林县住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答复“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4件,明确“不予公开”的5件(包括“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告知其他途径办理”等)。申请内容涉及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监管、政府文件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渠道,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受理方式等。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舆情关、文字关。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对本单位发布的每一条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好资料的留存、备份等工作,坚决杜绝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出现涉密、严重错误、存在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格式不规范、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采集、公布工作,对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建设项目等信息全程跟进,及时发布,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信息主要发布在石林县政府网站,基本解决了公开平台不统一的问题。信息按照网站划定的模块进行发布,实现了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融,并结合政务信息获取渠道的多样化(政府网站、政务局查询点、图书馆查询点等)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的有机融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做法,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存在保障措施有所欠缺,政策解读等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工作效益未能完全达到计划安排的预期效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预期效果的评估工作,开展好“回头看”做好保障机制。二是新型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多职或更换频繁,业务工作不够专业,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三是公开载体建设不够完善,政府网站与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之间的契合程度还需进一步融合,信息公开载体辐射面还相当有限。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好省市县会议精神,切实把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落到实处,为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我县基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在抓好我局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开展,给广大群众提供更丰富的时事政策解读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参加业务集中学习,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是形成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对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多元化、及时有效的了解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均免费发布或提供。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