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举行《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板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举行《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板桥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石林县板桥街道集镇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11点30在板桥街道办三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符之文(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听证委员:
罗晓俊(板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利华(板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赵建平(板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四)听证监察人:
吴世平(板桥街道纪工委书记)
付贤恩(石林县司法局依法行政监督科负责人)
(五)听证记录人:
罗树梅(板桥街道党政办主任)
潘 婷(板桥街道社会建设办主任)
(六)听证代表:
陈卫民(冷冻食品经营户)
李春涛(农资店经营户)
李 刚(食品经营户)
余建平(百货店经营户)
李兰仙(食品经营户)
陈 洪(马肉馆经营户)
苏泽会(理发店经营户)
普映生(板桥税务分局局长)
杨永刚(板桥信用社主任)
施 丽(板桥卫生院院长)
李 刚(板桥中心学校校长)
李 刚(板桥中学校长)
刘燕君(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段明星(板桥街道法律顾问)
段正涛(县人大代表、板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相卿(板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李兴松(虎街一组小组长)
潘 勇(虎街二组小组长)
刘子伟(虎街三组小组长)
槐润平(马街一组小组长)
张永平(马街二组小组长)
曹桂琼(虎街一组村民代表)
靳丰华(马街一组村民代表)
(七)旁听人员:
方郭彬 (板桥街道司法所所长)
陈自红 (板桥街道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加伟(板桥街道派出所所长)
李聪聪(板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