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利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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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21〕12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利华同志任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鑫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俊波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韩春云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蓉同志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云翔同志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