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0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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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的情况说明
一、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十四五”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函》的要求2020年我省考核指标体系为“十三五”指标体系,2021年开始使用“十四五”指标体系,新的指标并未正式下发,所以目前市局、县分局均未能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作出安排。
二、石林县2020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已经于2020年1月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目前评价考核已经完成,结果为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