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编制生态振兴方案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编制生态振兴方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动我局乡村生态振兴方案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干部回乡编制生态振兴方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县涉农行政村乡村生态振兴方案编制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林县“乡村生态振兴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建春 石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福金 石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桂仙 石林分局督察专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乡村生态振兴方案编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以下3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协调局“编制乡村生态振兴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3.负责联系市、县级有关部门;
4.负责协调调度各业务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
组 长:李建春 石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福金 石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毕桂仙 石林分局督察专员
成 员:邢红丽 石林分局办公室负责人
(二)方案编制业务工作组
主要职责:1.业务工作组长对各村委会方案编制工作负总责,负责安排部署和督导推进编制工作开展;
2.各业务工作组深入村庄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当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摸清底数。通过走访座谈、召开会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填写《村庄基本情况表》、《访谈记录表》,形成《村庄调研报告》
3.围绕村庄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生态振兴目标要求和群众所想所盼,梳理提出村庄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主导原则、重点任务等,制定完成《村庄发展清单》
4.根据调研成果和发展清单,研究村庄生态振兴方案编制方向,近期以“十四五”为目标,中远期到2035为目标编制乡村生态振兴方案。
5.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检查情况、成果经验等;
6.各业务工作组联合各乡镇负责对乡村生态振兴方案编制成果进行审核。
板桥街道业务组
组 长:李建春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丁富明 高级工
雷兴平 工程师
鹿阜街道业务组
组 长:李析潼 市局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
成 员:杨 帆 市执法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洪斌 石林县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赵宏兵 禄劝县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
高俊春 市执法监督局一级科员
石林街道业务组
组 长:李福金 石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娄柒林 石林分局工程师
邢红丽 石林分局办公室负责人
朱云波 石林县综合执法大队高级工
长湖镇业务组
组 长:陈宇杰 石林分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唐立斌 石林分局工程师
熊云秀 石林县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圭山镇业务组
组 长:毕桂仙 石林分局督察专员
成 员:陈国清 石林县综合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张丽华 石林分局工程师
西街口镇业务组
组 长:李 剑 石林县综合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毕富有 石林县综合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李 艺 石林分局一级科员
大可乡业务组
组 长:普迎宝 市局辐射处处长
成 员:谭彦飞 石林分局助理工程师
黄 为 石林分局工程师
(三)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组
主要职责:1.负责对乡村生态振兴方案编制业务工作组进行培训、方案编制法律法规政策的解答和方案编制技术指导;
2.负责编制村庄分布复杂、生态环境敏感、生态功能影响重大的部分重点行政村生态振兴方案。
组 长:支国强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副组长:杨育华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李田富 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主任
成 员: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及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人员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问题,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总结部署工作、分析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调度工作机制。实行双周定期研究调度工作机制,每两周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
(三)定期报送制度。各业务工作组根据目标任务明确推进重点、工作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并于每月14日、27日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进展及工作计划。
(四)督查督办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五)信息报送制度。各业务工作组要及时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将典型事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时宣传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周要报送1篇,由综合协调组筛选、汇总后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主动对接,争取支持。各业务工作组长加强与分局、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对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争取县乡镇人员支持,加快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各组联动,形成合力。业务工作组要主动加强与回乡干部工作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村庄方案编制各环节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抓好工作,严明纪律。各业务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乡镇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