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办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办理情况
2021年人大建议经县政府分办,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共需办理10件,均为农村污水治理相关办理答复建议,分别为2号、17号、76号、78号、88号、92号、100号、124号、131号、154号。经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均完成了答复,其中2号、76号、78号、92号、154号按A类件办理完成;17号、88号、100号、124号、131号按B类件办理完成,待以后争取资金后实施。现就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建议154号办理情况
154号建议为昂玉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污水排放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部署污水管网系统,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道路两旁开挖排水沟,在部分村庄可施行污水收集氧化塘对污水进行处理。2021年4月7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您进行面商交流。7月2日完成了答复,结合现场情况和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2020年经共同努力,对全县346个自然村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上报市级审批后报省厅备案。鉴于近年来我县财政单一、难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在规划指导下,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筹措资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作,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争取860万元资金实施了“一镇九村”试点工程,现已完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围绕重要水源保护地、重要河流水体和农村聚集程度高的区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主要编制了石林县黑龙潭水库、团结水库等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巴江河、西河、普拉河等重要水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积极上报省市相关部门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2020年底经积极争取,中央下达1000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石林县黑龙潭水库径流区内1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2021年3月开工建设并纳入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目前工程已完工,待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和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按照石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议各村委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组织人力物力有序开展自主治理、对村周边道路垃圾、淤泥、河道垃圾等进行清理,爱护环保基础设施,保护环境。同时有条件的村委会可先行开展污水沟和雨水收集塘的建设工作。
二、人大建议2号、92号办理情况
2号建议为刘继伟代表组所提《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的建议》、92号建议为李何红代表所提《关于规划并逐年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管网和处理设施的建议》均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提出建议,我局答复参照154号办理。
三、人大建议17号、100号、124号办理情况
17号建议为杨金富代表所提《关于建设阿乌村委会大黑塘村、干山冲村两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100号建议为李玉聪代表所提《关于实施黄家庄村委会所辖村小组村内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和124号建议为董玉凤代表所提《关于开挖支砌南海子水库西面农户聚集区生活污水排放沟渠的建议》,属针对所在村内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欠缺所提的意见建议,以上建议均纳入了《石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但由于县级、乡镇和农村建设资金欠缺,暂未得到实施,结合现场情况和我局工作实际,围绕重要水源地保护、重要河流水系策划包装了巴江河、西河沿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后实施,目前均在争取过程中。下一步,我局将和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争取早日实施,同时也鼓励各村组织人力物力有序开展自主治理、对村周边道路垃圾、淤泥、河道垃圾等进行清理,有条件的村可先行开展污水沟和雨水收集塘的建设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建议
2021年我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议的答复均已完成了办理,并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但由于石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欠账多、村庄类型不同和建设资金缺乏等普遍问题存在,短时间难于完成,急需各级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全县各部门、农村和村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毕竟,家园是自己的,只有鼓励和引导全社会人员共同投入到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中来,减少生活污水的对外排放,加强对公共空间的爱护,才能真正的改善农村的环境,推进美丽石林的建设。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