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石林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一、 县灾害普查办统筹协调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灾害风险普查办)在应急管理局。县应急局抽调4名工作人员成立了普查工作专班,配备相应了办公条件,建立健全了普查办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交通、住建、林草、自然资源、水务、林草、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狠抓工作进度,及时组织编制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县灾害普查办组织编制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并经县灾害普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印发实施。同时完成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进入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阶段。
(三)积极向上级争取和统筹协调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根据国务院、省、市普查办印发的实施方案及各种会议精神,此次灾害普查经费以地方财政保障为主,上级补助为辅。鉴于我县实际,县灾害普查办多次向省、市普查办书面和口头汇报我县财政困难情况,积极向上级争取普查工作经费。截至目前,我县共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411.32万元。其中:共向上级争取普查工作经费补助150万元(80万元用于应急管理系统灾害普查技术服务保障使用,其余将按工作量及难易程度分配到其他责任单位使用),县级财政落实200万元。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及县委陈书记关于对昆明市灾害普查办《给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知的一封信》的批示要求,县灾害普查领导小组于2021年12月22日在县行政中心4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灾害普查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我县灾害普查工作和工作经费落实问题。2021年12月28日上午,石林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县灾害普查办、县财政局向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申请安排石林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缺口工作经费的请示》事项,并经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决定,由财政从2022年财政预算中安排200万元作为全县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缺口工作经费补助。
(四)积极组织开展灾害普查业务培训。截止目前,县灾害风险普查办共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9次,牵头召开各种业务培训会议5次,到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重点业务指导会议6次。到37家单位开展现场督促指导25次,对30家单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答疑200余次。
(五)积极开展普查工作宣传。县灾害风险普查办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开现场咨询、有奖竞猜,以及气象显示屏终端、微信、短信、融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政策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送宣传信息10000余条,播出普查宣传短视屏18次,滚动式标语100余条。
二、 县8大责任主体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一)县应急局:一是2020年12月28日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建了灾害普查工作专班;二是2021年3月9日,在县行政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县清查、调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在全县启动了应急管理板块的清查、调查组织实施工作,印发了公共服务设施清查调查实施方案、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调查实施方案、历史灾害清查调查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启动了调查摸底工作;三是截至4月30日,完成了全县应急板块共计472项清查数据的系统录入、自检和上报工作,并通了过国家、省、市普查办质检和核查。四是8月份调查系统开放后,县灾害普查办积极组织开展调查数据复核录入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应急板块调查对象清单数据上报和审核。9月8日至30日,组织开展外业调查数据现场核实工作,共走访踏勘外业点422个,校正前期内业调查数据14项,增加2项;10月15日,完成应急板块调查数据上报工作,并同步启动数据成果质检工作;五是10月20日,启动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完成了全县29个村委会(社区)共计1160户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户的入户调查工作。11月2日完成了家庭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户各种调查数据的系统录入和自检上报工作;六是市级专家组于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省级专家组于12月21日至12月25日,分别对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3个大类9个中类25个小类共计2284个项目89个对象的有关条数据组织开展了现场质检核查工作。根据质检核查反馈情况,县灾害普查办目前正在抓紧时间对反馈问题进行修改完善。通过省级质检验收后将上报国普办接受质检检核验收。目前县应急局负责的灾害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县自然资源局:成立普查工作专班,完成普查工作方案编制和经费预算编制,落实普查工作经费25.61万元(由省厅直接划拨支付),完成内业资料收集和32个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调查工作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承灾体的外业调查工作,形成地质灾害普查工作成果报告,通过市验收,目前正报省专家级审核验收。总体工作已接近完成。
(三)县林草局:本灾害普查共设样地勘查总数33个,已完成33个,完成率100%;标准地调查总数29个,已完成28个,完成率96.6%;大样地调查数4个,已完成1个,完成率25%;减灾能力调查总数11个,已完成11个,完成率100%;野外火源调查总数8个,已完成8个,完成率100%;历史火灾调查总数3个,已完成3个,完成率100%。总体工作已接近完成。
(四)县水务局:2021年3月成立了水旱灾害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编制了石林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已收集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新建水库设计报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报告、河道治理工程设计报告等基础资料,并于10月15日完成了洪水灾害致灾调查2张表、干旱灾害致灾调查4张表、洪水隐患调查3张表的填报,并将调查数据录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截至目前已完成水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和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中调查部分(9张普查表填报)的工作,已经市水务局核查汇总,上报省水利厅质检核查。
(五)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石林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安排专班人员学习公路灾害风险调查信息采集系统,对已排查符合录入的相关数据资料,按要求进行统计、现场采集、整理录入,现已报市局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待市局委托的第三方12月内审核通过后逐级报省厅审核。总体工作已接近完成。
(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普查专班,完成了实施细则编制和调查对象清查及相关材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基本摸清存量数据,经初步统计,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包括:城镇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筑)16.8331万栋、市政道路101条、市政桥梁30座。2021年11月23日市级下发了普查底图,于12月7日、8日组织开展试普查1000余栋房屋。截至目前已组织对3个乡镇(街道),开展了住建行业领域灾害普查培训5次,共培训44人,已完成2621栋房屋的调查工作。工作总进度1.56%。
(七)县防震减灾局:完成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内业调查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县气象局:完成了编制
《石林县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并报县灾害风险普查办备案。按工作要求开展清查调查工作,目前总体进度总体进度35%,暂无图件成果。其中,调查数据1510条,调查数据进度100%,调查表审核进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