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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12-486659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23 15:54
名 称: 圣诞平安夜疫情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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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平安夜疫情防控提示

发布时间:2021-12-23 15:54 浏览次数: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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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已至,圣诞也快乐,石林县疾控中心温馨提示,疫情防控不可少,平安出行要注意:

1.自2021年12月21日起,从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其他省市地区以所在地区划分为准),云南省(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入(返)石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从中高风险区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查询。)、有本土疫情地区、与病例轨迹有交集者、绿码变为“红码”或“黄码”的入(返)石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务必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措施。

3.从外地入(返)石后,建议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购药服用。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行及出差。

5.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码亮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6.疫情防控从我做起,不组织、不参加平安夜、圣诞节聚集活动。

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防控工作。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石林县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0871-67794001

昆明市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0871-63121441

云南省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0871-12320

     

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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