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市场监管局以“法监联动”为抓手作出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
12月13日,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以“法监联动”为抓手,抓取法院系统已经判决生效的部分关联案例,将严重违法受到刑罚处罚的被执行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信息录入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业务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此次决定,就是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指导下,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并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对本辖区3名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自然人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
该决定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了可复制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