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编号X2YN202104280014交办件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编号X2YN202104280014交办件,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石林县板桥街道青山村委会三家村干部李某在该村菱角塘水库边开设酿酒作坊,并用酒渣饲养水库鱼类,污染该村饮用水。 |
整改目标 | 对污染人饮水源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确保饮用水质达标。 |
整改措施 | 1、按照“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加强菱角塘水库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达到要求。 2、加强鱼类养殖密度、饲料投放监管力度,确保不污染水库水质。 3、加强水库设施监管、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人饮水源地监管,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经核查、反映情况不实,菱角塘水库不是人饮水源地。 2、通过整改,加强了菱角塘水库环境卫生、渔业养殖、水库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力度,确保达到“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单位:石林县水务局 责任人:王树华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水务局邮箱:slshuizheng@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徐勇,0871-67799456 |
公示单位:石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