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勇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21〕10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勇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目督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汝洋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杨艳晨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波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硕彦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强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志华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时间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林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石林街道财政所所长职务;
李剑宁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府性债务(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星屹同志任县政府性债务(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怡君同志任石林街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红丽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云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黄梦婕同志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钱达响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荣兵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克刚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学光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迎旭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蓉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甘荭玲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梅鸿刚同志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艳霞同志任国营石林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万志刚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史云华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潘乔宾同志任鹿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鹿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周舟同志任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凤娟同志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赵越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国良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