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姬卫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姬卫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报告
县人民政府:
贵局送来的《审计决定书》(石审决〔2020〕50号)及《审计报告》(石审委办报〔2020〕5号),我局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每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情况
1、购置支出564940元未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2、非税收入1044元未缴县财政;
3、多报销差旅费180元;
4、工会活动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1360元;
5、石林林场2017-2019年收取林地出租收入552591.36元已缴县财政国库,但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反映。
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我局已将新购置的支出564940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2020年账务中反映;
2、非税收入1044元未缴县财政情况,已与税务对接,口头答复,要到2021年6月之后可以缴库;
3、多报销差旅费180元已与2020年11月份归还原渠道;
4、工会活动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1360元于2021年2月归还原渠道;
5、石林林场2017-2019年收取林地出租收入552591.36元已于2020年12月份纳入石林林场财务核算反映。
我局完全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完整、账实、账账相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强费用报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力度。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2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姬卫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