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布《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
(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石林县司法局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附件: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特此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9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石林县公交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属于民营企业,是昆明石林兴隆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现有城乡公交车161台,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全县公交客运,开通城乡公交线路115条,包含城市公交8条,旅游专线12条,农村公交95条,公交出行率最高达45.4%,并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和部分残疾人办理了免费乘车卡。公交出行为全县人民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自2006年公交车价格调整以来,石林县已经有十多年未进行过价格调整。随着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人工工资以及管理成本持续上涨,私家车大幅增长,加之高铁、网约车等多种出行方式相继出现,公交车运营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石林县公交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经营举步维艰。适当调价可冲抵增加的成本,有利于公司正常运转,有利于公交服务水平提升、出行质量提高,更好满足于群众出行需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石林县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委托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1月对石林县公交运输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9月的运营成本进行监审,形成了《石林县公交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充分听取、采纳公众意见,组织召开《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14:00-17:00在石林交通运输局505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监察人、听证代表、记录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殷石林(石林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
(二)听证委员
毕宏春(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超(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副局长)
董琼芬(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朱翠鸿(石林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汪兰芬(石林县鹿阜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
毕宏春(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徐丽华(石林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虎 强(石林县政府办)
邱 盈(石林县司法局)
(五)听证记录人
赵琳琳(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工作人员)
李伟玲(石林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李云梅(石林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普立云(石林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主任)
杨文华(石林街道办事处路政管理所专员)
孙德华(板桥街道办事处农艺师)
毕云祥(圭山镇人民政府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马玲洁(长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钱 宇(西街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陈 斌(大可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陶汉军(石林县文化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张 蕊(石林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
徐立伟(石林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富贵(昆明石林兴隆集团财务科科长)
毕纯芳(石林县农民)
胡天才(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金光珍(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施星晨(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苏锡陆(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唐志平(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王树林(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王永平(石林县个体工商户)
杨乔仙(石林县竞贤食品厂职工)
(七)旁听人员
资培忠(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
石红琼(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石林县分局办公室主任)
金光云(公交车司机)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听证代表21人,发表了8条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
1.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公交运输是一项民生事业,承担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任务,公交车的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当调整公交车运行价格,这能确保公交运输企业的正常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的廉价出行,节约资源。
2.听证代表均表示同意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城市公交统一按每乘次2元,与原来的1元增加了1元;农村公交按照线路的长短,分区、分段计费,原则上每乘次不低于2元,调整之后最低票价保持2元/人次不变,最高票价为17元/人次;旅游专线,由原来的最低票价2.5元/人次,调整为最低4.0元/人次。
3.公交车运行成本价格核算、监审科学合理,听证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4.石林县交通运输局和石林县运管分局将做好行业监管,提高公交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乘客的切身利益。
5.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公布调价信息,对投诉件要做好耐心解释和答复。
6.统一起步价2元,并按照分区、分段合理计费。
7.对学生乘车要有一定优惠。
8.科学规划公交线路,提升驾驶员服务意识和水平,营造文明乘车氛围,提高公交车乘车率。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的背景和必要性
1.背景。石林县公交车运输有限公司是昆明石林兴隆交通旅游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承担石林县公交运营。2019年以来,石林县公交车运输有限公司已经前后多次提出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但因成本核算复杂、成本监审难度大,一直到2021年1月底才完成成本监审。石林县交通运输局作为交通运输的主管部门,已经于2019年9月25日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专家、发改物价部门人员对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和意见征求,到会人员均同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2021年以来一直对运输市场进行调研,咨询过一些消费者,多数人均能接收调整后的价格。也深入了解了石林县公交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亏损逐年加大,其中2018年亏损超过了1000万元。
2.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自成立以来,自觉承担了全县公共交通及社会公益事业的重任,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和部分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任务,每年补助在老年人和部分残疾人乘车补助60万元以上,为石林县集中办学,解决学校师生安全离返校乘车问题。在县内公交客运上每年亏损均超过100万元,全靠县际班线客运和集团公司下属的省、市际班线客运返哺县内公交客运,近年来,随着高铁、航空事业的迅速发展,省、市际班线客运已难于维继,加之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出行方式的多元化,由于出行方式的不断改变,造成县内公交基本上只是承运老年人和部分学生,县内公交除国家给予的燃油补贴和纯电车运营补贴外,地方及县财政没有任何补助,企业步履维坚,经营严重困难。因此,适当提高现行运价,对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是非常必要的。
3.公交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一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舒适、环保、便捷、安全出行的要求越来越高,公交出行需要更新舒适型、环保型、高档型的公交车车辆。2017年以来,石林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出资3567余万元购置了123辆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建设了相应配套充电设施,投资、运营和维护成本非常大;二是在交通运输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情况下,群众个性化、多元化出行越来越多,公交出行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大科技力量投入,提高公交出行的便利度和竞争力;三是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企业内部活力和生命力,以适应新时代公交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运价调整方案制定的过程
2019年以来,石林县公交车运输有限公司已经前后多次提出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但因成本核算复杂、成本监审难度大,一直到2021年1月底才完成成本监审。石林县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9月25日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专家、发改物价部门人员对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和意见征求,到会人员均同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2021年以来一直对运输市场进行调研,咨询过一些消费者,多数人均能接收调整后的价格。2021年10月19日发布第1号公告,按自愿报名的原则,结合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相关规定,按照结构、比例要求确定了21名听证代表,并于2021年11月3日发布了第2号公告。
(三)本次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的建议方案
1.城市公交统一按每乘次2元,由原来的1元增加了1元。
2.农村公交按照线路的长短,分区、分段计费,原则上每乘次不低于2元,调整之后最低票价保持2元/人次不变,最高票价为17元/人次。
3.旅游专线,由原来的最低票价2.5元/人次,调整为最低4.0元/人次。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本次听证会参会代表经自愿报名、邀请、单位推荐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应到会代表21人,实到21人,分别来自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管理部门代表、熟悉听证事项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我们认为参加的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听证会按照《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程序逐项进行,主持人宣读了听证会议程和纪律有序进行,核实了听证代表的身份,告知参加人权利义务,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了石林县公交车运营的基本情况、拟采取的运营价格调整方案等,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作成本监审情况作说明,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进行了质询、提问和发表了意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质询和提问进行了解释和答辩,听证委员对听证代表发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合议,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意见;听证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了审阅并签字,听证监察人出具了监察意见书,听证会符合相关规定。
听证代表均表示同意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方案,城市公交统一按每乘次2元,与原来的1元增加了1元;农村公交按照线路的长短,分区、分段计费,原则上每乘次不低于2元,调整之后最低票价保持2元/人次不变,最高票价为17元/人次;旅游专线,由原来的最低票价2.5元/人次,调整为最低4.0元/人次。无代表提出反对意见。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石林县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会21名听证代表对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提出8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委员合议总结,认为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石林县交通运输局认真接受宝贵意见,下步将按听取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加强公交车运营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和提高公交服务质量,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为石林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