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建阿诗玛艺术团的建议 》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阿诗玛艺术团成立于1966年5月,原名路南彝族自治县山区文化工作队,1968年更名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1年5月组建为“路南彝族自治县文艺工作队”,1989年4月更名为路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艺术团,1998年更名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艺术团。成立以来,先后创作了《学毛著》、《收租院》、《织麻舞》、《赶跤场》、《刀舞》、《叉舞》、《霸王鞭》、《洗麻》、《牧叶情》、《大三弦》、《抢包》、《大鼓舞》、《阿诗玛的回音》、《火一样的民族》、《阿诗玛的婚礼》、《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搓帕大三弦》、《洗麻歌》等许多精品节目。多次获得省市各级奖项,创作演出的舞蹈《洗麻歌》曾荣获全国第十届群星奖金奖。创作演出《阿诗玛迷地》、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和各年火把节主题文艺晚会等县级重大晚会。承担送戏下乡任务,年均送戏下乡演出70场次以上。成为石林群众文化发展的先进旗帜,培养和影响了几代石林人。先后到武汉、上海、北京、沈阳、洛阳、浙江(金华)、湖北(十堰)、深圳、台州、赣州、重庆、成都、广西、天津、香港乃至出国到新加坡、加拿大、法国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深受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及高度赞扬,为宣传石林、宣传阿诗玛文化作出杰出贡献,成为石林阿诗玛文化不可或缺的一张亮丽名片。在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中,阿诗玛艺术团改组为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加之人员老化等问题,散失了演出职能,阿诗玛艺术团风光不再,石林文艺旗帜缺失,造成目前石林文化宣传工作推进困难,群众文化一面繁荣一面质量不高的局面。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做好重组阿诗玛艺术团工作,我局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委员的提案,积极开展了阿诗玛艺术团重建的调研、政策制订等各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了调研咨询工作。经过认真开展调研,重组阿诗玛艺术团,是石林社会各界的心愿,期望通过重组阿诗玛艺术团,重现阿诗玛艺术团昔日辉煌,为石林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自2020年以来,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从人员编制、制度保障、组建形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向省市文化主管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为重建阿诗玛艺术团明确了方向。
(二)完成了组建的法规政策制订工作。县文旅局在开展了调查研究和向省市业务主管们政策咨询的基础上,拟定了《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把重建阿诗玛艺术团作为重点实施工作内容,列入了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2021年1月,县人民政府以石政规〔2021〕2号印发了《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提出:“重组阿诗玛艺术团”。《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制订出台,为重建阿诗玛艺术团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三、下步工作措施
石林阿诗玛艺术团组建工作全面完成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要承担阿诗玛文化题材挖掘、创作、传播、宣传、展示等工作,承担全县文化惠民公益演出、对外宣传等工作,为传承石林阿诗玛文化,推动石林文化事业的更加繁荣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冶刚 0874-67799880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