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4号 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毕洪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芭茅村委会大三弦传承馆项目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有关部门转办的提案后,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安排县文化馆相关工作人员专门就此提案进行了调查研究。
西街口镇芭茅村于2005年12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文化保护区(乡)“芭茅村彝族大三弦之乡”,该村目前有以毕光明、毕兴太、毕恩平等为代表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彝族三弦舞·撒尼大三弦”的国家级、省级、县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芭茅村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彝族大三弦舞这一传统文化形式保护和传承工作开展较好,为弘扬石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芭茅村委会于2019年6月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成立民族文化传习馆的经费补助的请示”,经文化旅游局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8万元经费支持,并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于2020年5月完成了经费的拨付。
随着《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在各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一系列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配套措施政策也将陆续出台,将会制定出相关的保护传承与规划发展等措施,地方重要非遗文化活动场地和文化空间保护、传承、扶持将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我县的非遗文化也将会得到更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感谢您对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王林明 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