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尾都渣村申报为“石林斗牛发祥地”和“石林火把节起源地”非遗项目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尾都渣村隶属于石林县西街口镇尾都渣常委会,小尾都渣村斗牛场位于小尾都渣村东口,为自然形成的圆形露天凹地,占地面积1782平方米,四周为自然形成的看台,现存斗牛场经人工修整后四周用毛石砌筑高约1米的石挡墙,斗牛场北侧依山势建台阶式主席台。据民间相传,古时候尾都渣村毕福保和糯衣村的一位村民在田间休息时,双方的牛开始角斗,因当天各输一次,打成平局,从此,约定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三在小尾都渣村举行斗牛比赛以较高低,后来该地逐步发展成我县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三举行斗牛活动的重要场地。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县逐步加大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在公布命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保护利用工作,并安排补助4余元万用于开展尾都渣村的传统摔跤活动。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发祥地”、“起源地”定论问题。虽然在解放前后至改革开放这一段时期,小尾都渣村斗牛场是泸西、弥勒、陆良、石林地区彝族火把节期间重要的斗牛活动举办地,在区域民间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就该地点或者小尾都渣村是否为“石林斗牛发祥地”和“石林火把节起源地”,以及建议中提到的“已经有188年历史”等相关内容,我们通过咨询中央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相关彝族历史文化研究专家以及石林本土民间文化学者,目前并没有可靠的古籍史料、地方文献可以支撑和佐证以上提法内容。
根据目前云南、贵州等地文物考古部门对云贵相关地区出土文物的研究成果表明,石林地区斗牛活动历史悠久,并传承有序。在上至春秋战国时期的西南夷君长制政权古夜郎国和古滇国,下至汉属西汉牂牁郡(现贵州省西部片区)辖区、东汉益州郡滇池片区古墓葬出土的青铜扣饰、储贝器、祭祀礼器等上面都发现了大量牛形、祭牛、斗牛活动场景的器物,真实地记录了古滇人和古夜郎人的丰富斗牛活动历史文化遗迹,这也表明至今在云南和贵州地区盛行的民间斗牛活动历史已经非常久远。以及上世纪80年代在今石林西街口镇茂舍祖村、长湖镇雨胜村等地出土的汉半圆銎尖叶形铜犁铧、汉方銎青铜斧、汉青铜锛农业生产工具表明,今石林周边的广大地区,在战国至汉代的西南夷时期已经出现了使用青铜器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古斗牛场在文物类别划分中可划为不可移动文物古遗址类。根据2018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第四条“确认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应当以地面、地下、水下遗存为依据。……确定不可移动文物时代,应当运用文物、考古证据,并结合文献记载;在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确认和时代确定过程中,文献记载和口头传说不能独立作为依据。”等相关规定,建议中提出的“据可考史料,口口相传……已经有188年历史,在周边彝族部落中,小尾都渣村被认可为“石林斗牛发祥地”和“石林火把节起源地”。”的内容依据单薄,难以作为判定该地点历史信息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还需综合多方线索,邀请相关历史学家、考古专家和地方文化学者共同进行讨论研究,通过加以科学严谨的考证,最终才能下定论。
因缺乏充分的佐证史料、地方文献和专家论证材料,暂不具备申报公布为“石林斗牛发祥地”和“石林火把节起源地”非遗项目的条件。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建议暂不提“小尾都渣村是‘石林斗牛发祥地’和‘石林火把节起源地’”的表述。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研究考证。加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工作,邀请相关历史学家、考古专家和地方文化学者共同进行讨论、研究和论证。 二是建立传统斗牛、摔跤非遗项目传承展示基地。通过逐步梳理历史沿革,挖掘文化内涵,争取建立石林县传统斗牛、摔跤活动传承展示基地,进一步弘扬展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活动。
感谢您对我县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虎志光 联系电话:67796409 )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