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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编制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sl.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公开目录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大决策,财政资金信息(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热点回应,审计结果公告等。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信息标题、主题分类、发布日期、文号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将通过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sl.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坡厂村审计局403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7796682

传真号码:0871-67796682

通信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坡厂村审计局

电子邮箱:2268487927@qq.com

邮政编码:6522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s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申请人可通过前面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和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选择下述二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人为毕潇宁,收件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大坡厂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邮政编码为652200,联系电话为0871-67796682,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络申请。请登录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km.gov.cn/kmysqgk

(4)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1—67796682,发送传真后请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邮箱申请。请申请人填写《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将身份信息及申请表一同发送至226848792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的处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进行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登记办理。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就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们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67798302,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大坡厂村审计局,邮编:6522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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