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体函〔2021〕30号 关于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提案答复的函
张柱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石林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有限,仅仅占22%,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普惠性资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政府解决了孩子入园难问题。特别是2014年10月,石金幼儿园、民族幼儿园成功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当时是云南省同时拥有2所一级一等幼儿园唯一的一个县。自2014年石金、民幼儿2300多幼儿享受着一级一等园的教育资源。同时两个幼儿园帮扶全县乡镇幼儿园及县城其他民办幼儿园的2000多幼儿,对全县的幼儿教育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多年来,两所幼儿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整体带动学前教育发展,全县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办园理念、保教质量、园所特色迈入了全省前列,入园入班率居全省郊县区第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学前教育对品质和内涵的要求,为持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办园成本不断提高,给普惠性幼儿园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为认真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20】56号),于2020年9月10日起实施,昆明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目前我县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讨,石林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 9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 84所,民办幼儿园15 所,全县在园幼儿8875人,入园率达101.74%,基本普及了三年学前教育。公办在园幼儿5029人,占比56.66%;民办在园幼儿3846人,占比43.34%,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3648人,占比94.85%。公办及普惠在园幼儿8677人,占比97.77%。
现已按照《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体规[2021]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制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实现规范有序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标。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不管是公办幼儿园或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均要求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配备要求配齐配足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实行的是和公办学校的老师一样的系列,没有任何区别;在现行的职称政策中,教师系列均实行评聘结合的政策,暨在空岗范围内评、聘职称;退休政策和养老金等所享受的政策和其他公办教师是一致的。在考虑支教挂教政策和对口帮扶方面,因为县管校聘里面涉及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暂时不涵盖非义务教育阶段,在今后的政策制定时会将非义务教育阶段也考虑在内,待政策出台时再执行,希望理解。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与县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对接,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
感谢您对石林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