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体函〔2021〕27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琼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村小学、幼儿园学校环境建筑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村幼儿园及小学硬件设施较不完善。乡村幼儿园及小学食堂设施较为简陋、落后,幼儿就餐条件差。卫生间设施老化、简陋。建议加大扶持乡村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建筑规划,努力实现城市乡村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为改善乡村小学、幼儿园条件的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实施三个专项工程:一是乡村幼儿园及小学硬件设施不完善列入石林县普惠性幼儿园改造的储备项目,现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待项目立项后就可进行改造。二是针对食堂设施较为简陋,向上争取专项资金500余万元,现由各学校在资助管理科及安全科督导下正在全力推进“名厨亮灶”的改造提升。三是学校卫生间设施落后的问题于2020年争取“厕所革命”项目改造了大部分,基本上达到全县均是卫生厕所的标准。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教育体育局将紧盯上级项目资金,改善乡村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城市乡村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
感谢您对石林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