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2021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21-10-1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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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石林县2021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第20210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住户自筹、企业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合计100%,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石林县2021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对27个小区、48栋、717户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7.73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20〕16号)基本型要求加以实施,另完善停车位及充电桩、物业服务设施、智慧安防设施和公共照明等,对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着力提升道路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800万元,本次施工建安费约1474.62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2 招标范围:石林县2021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对27个小区、48栋、717户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7.73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20〕16号)基本型要求加以实施,另完善停车位及充电桩、物业服务设施、智慧安防设施和公共照明等,对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着力提升道路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细目描述。 2.3 总投资:6800万元 招标规模:14746200元 2.4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住户自筹、企业筹集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具体以项目实施地点为准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11-15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1-12-31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推荐中标按照项目评标标段先后顺序(一、二、三、四),若投标人成为本项目已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项目评审中可参与评分,但不再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 2.8.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及相关规定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3.6.1 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3.6.3 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3.6.4 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应能证明业绩的内容及规模) 3.6.5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6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组成员: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不得少于5人,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18 13:53 至 2021-10-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09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5.3.1 开标地点: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 5.3.2 开标方式: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名称: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南路240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5栋12楼招标联系人:王浏招标代理联系人:喻江贤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79161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375449-602、15198793854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746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