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自然资函〔2021〕11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晓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乡村振兴助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石林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由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为乡村振兴助力》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你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有较强的代表性、针对性、普遍性,同时也是目前我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多次就我县村庄规划管理机制、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建设秩序、村庄建设用地管理等相关问题,已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汇报,并主持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参加、局属各部门参与的提案工作专题会议,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在做好提案面商、答复的同时,结合现阶段石林县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各乡镇做好工作对接调研,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几次规划科、法规科、用地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村庄规划管理专题研究会议,对提案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讨论,经前期调查研究、协商并与鹿阜街道相关领导及规划管理部门作了对接,现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我县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情况
我局现行的村庄规划,是2009至2010年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制的,全县村庄规划均由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虽然对规范农村建设秩序起到一定作用,但也存在村庄规划编制不科学;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层管理人员缺乏,兼职人员业务培训不够,业务不熟,不能适应管理工作需要;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村庄土地利用不适应规划建设需求;不能形成土地、林业、环保规划有效衔接的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有缺失等一系列问题,致使一些规划未能够有效实施。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展开,乡村规划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要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与各街道、乡镇的对接协调,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适时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修改完善,强化基层规划管理人员业务、法规知识培训。
二、下步工作计划打算
(一)加快推进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石林城市发展空间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石林城镇体系规划,协调布局城乡发展格局,为村庄规划明确思路、原则、内容。
(二)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支持,有序开展县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经多次对接协调各乡镇(街道办),按编制计划将于2021年开展全县30%的行政村村庄规划重新编制工作,目前,我局已经上报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4个(行政村),市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1个(行政村)、县级规划编制试点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呈报县人民政府会议(第81次常务会议)批准,届时将结合空间规划的新思路、新要求,有机结合各专项规划,按多规合一的标准要求,编制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规划;同时将积极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工作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开展乡村特色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企业,作好业务咨询、指导工作,参与规划审查,助力乡村振兴。
(三)积极参与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以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村庄建设行为。2010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石林县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石政发〔2010〕第16号),对城乡居民住宅的修缮有了明确的规定,为解决居民住宅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但目前,随着经济、社会有不断发展,该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农村建发展需要,我局将争取根据新的工作职能和管理要求,结合农村发展要求,适时开展村庄规划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将进一步明确县、乡镇、街道相关工作管理职能职责、管理权限、管理要求,强化基层管理,真正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
(四)适时加大空间规划知识、乡村规划管理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法规制度的宣传,有计划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乡镇规划管理知识业务水平。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处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石林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石林的城乡建设会更健康有序、更加科学规范,为石林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实现石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我局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组织各级干部群众进行农村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培训,使大家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作用、意义有充分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农村居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城乡换面,你我共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鸿启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