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0号提案
答复的函
保胜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我县环境卫生现状, 我们持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更强措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石林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推进会9次。全面部署和安排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我县确立了创卫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身体力行,多次深入实际调研爱卫工作并现场办公,经常带队深入实地进行专项检查,强力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一是6月30日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21年推进爱国卫生“7 1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常态长效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区域、单位、人员、任务、标准”分网格包保工作模式,确保环境卫生责任细化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常态化开展清垃圾行动。全县坚持“日产日清”、巡回收运,加大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坚持每月10日、20日全民开展清扫日活动。
(三)抓好督查落实,建立监督机制。
1.实行网格督查,加大整治力度。按照《关于对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和爱国卫生“7 1专项行动”开展网格化督查工作的通知》(石国卫复审〔2021〕10号)要求,各网格区域牵头县领导组织包保单位对所包保网格每周开展一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2.定期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县爱国卫生专项办成立了四个现场督查组,根据网格化片区和乡镇(街道)分成四个督查区域,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要求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存在问题,并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迅速整改落实,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截止8月底共发出整改通知79份(专项办50份、国卫复审办29份)。
3.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在电视台设立爱国卫生曝光台,曝光督查检查、暗访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爱国卫生重点问题,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卫生健康意识不高,乡村和部分集镇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
二是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存在时松时紧的情况,部分乡镇、村组对创卫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自觉履行起自己的职责职能。
三是村容村貌整治存在问题短板。体现在部分村民房前屋后柴草物件码放不整齐、部分村庄“五堆”乱堆乱放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村内沟渠不够通畅,污水、杂物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部分村庄时有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少数村庄畜禽粪污外堆,畜禽圈舍粪污清理不及时。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源着手提高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思想意识习惯,促进日常卫生保洁习惯形成;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将对督促整改不到位的、脏乱差现象突出的点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卫生现象等内容进行电视曝光。
二是严格督促推进,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继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要求,及时督促乡镇(街道)整改落实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深挖创新模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纵深开展,做到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努力打造美丽石林乡村建设升级版。
我们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刘春波 0871-67746779)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