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段明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值班律师的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法律援助费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收到提案后,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落实专人办理,明确由局长亲自抓,副局长牵头办理,公律科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公律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落实要求,确保给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 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法院、县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司规〔2020〕6号),为值班律师的报酬补贴提供了文件依据。
2021年3月31日,云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使用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县司法局按要求积极落实法律援助相关补贴,确保值班律师工作经费到位,并于今年7月1日开始以定额兑补的方式兑付值班律师开展法律咨询、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等相关补贴。
三、 下步工作方向
县司法局下一步将规范值班律师工作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值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办公场所、设施和工作便利;定期沟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情况,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值班律师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肖添译 0871-67799148)
石林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