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9月28日,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贵主持会议。
潘佳良、王虹、宗家富等出席会议。杨春宝、毕富兴,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视察报告》、《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对县人民政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一县一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办<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的函>中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办<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检查报告的函>中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办<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函>中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办<关于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办<关于县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办<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的函>中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等3个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测评,表决通过了2个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张忠富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决定任命周向琨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决定任命王云龙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普光富同志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任命朱玲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李丹、李文琼、毕向红3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忠贵为张忠富、周向琨、王云龙、普光富、朱玲、李丹、李文琼、毕向红颁发任命书,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张忠富、周向琨、王云龙、普光富、朱玲等5名同志作任职发言。
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张忠富、周向琨、王云龙、普光富、朱玲、李丹、李文琼、毕向红8名同志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记者:昂丽芬 通讯员 陈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