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掀起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热潮
石林县掀起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热潮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石林县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发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目前,石林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先后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监管知识水平和监管能力。
(石林县工信局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
(石林县板桥街道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