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石林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石林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卫健请〔2020〕16 号)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石林县人民医院于2013年7月投入使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医院现有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当前发展要求,亟待补齐短板。2020年3 月9日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卫生健康局实施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结合疫情防控和当前石林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实施石林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非常必要。
二、项目名称:石林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
三、项目代码:2020-530126-84-01-026063
四、项目地址:石林县人民医院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5.7亩,总建筑面积 44481.24 平方米,分二期、三期实施。二期用地16.7 亩,总建筑面积28481.24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742.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738.92平方米,新建住院楼、后勤保障楼、连廊、污水处理站提标扩容改造及附属设施;三期用地19亩,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新建地下机动车位400个、地下非机动车位 800 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961.3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规划、用地、环评、水保、节能等相关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技术评估,加强项目及资金管理。本着“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定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
2.按照工程建设“八个百分之百”的规定,保证项目工程质量。项目建成后,向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报送工程绩效。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