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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08-431709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03 16:20
名 称: 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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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03 16:20 浏览次数: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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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俞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芋头得村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专班》的建议已交我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芋头得村属圭山镇法块村委会,地处产煤区。长期以来的煤矿开采对该村的地质状况产生了一定影响,该村被列为了地质灾害搬迁对象,但由于搬迁资金不到位、群众思想不统一等各方面原因影响,搬迁工作迟迟未能启动,村民多次到省、市、县上访。圭山镇按属地管理原则一直努力做好稳控工作,近两年来村民虽没有到县以上上访,但到镇上反映的人数和频次不断增多,己干挠了镇上的正常工作。特别是部分村民的房子己属危房,因地质灾害区范围内的建房手续办不了,部分村民的房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县上成立芋头得村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专班,协调推进搬迁工作,着力化解隐患矛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目前,我镇已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圭自然资源所法块联系组组长、组员任成员的圭山镇芋头得村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专班。

(二)芋头得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300万元,目前已完成前期土地协调及施工招投标,中标价2858781.08元,工期60日历天,下步签订施工合同后将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改革发展为核心,推进和完成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按质按量完成海纳村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衷心感谢您对圭山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陈志涛    联系电话:0871—67731008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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