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蝴蝶村实施亮化工程》的建议已交我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委会,属于山区。距离镇政府所在地海邑9公里,国土面积20.76平方公里,海拔2115米,年平均气温12.5℃,年降水量809.5毫米,适宜种植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02户,人口1121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粮烟为主。
蝴蝶村主道路夜晚黑暗,车辆往来较多,晚上家长接送小孩经过的人流量大,为保障人员安全,急需对该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做好蝴蝶村村内亮化工程有关工作。
(二)目前,蝴蝶村小组村内亮化项目已获得2021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经费,即将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改革发展为核心,推进和完成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按质按量完成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衷心感谢您对圭山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陈志涛 联系电话:0871—67731008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