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帮助解决蝴蝶村小组待客处二期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距县城45公里,海拔2165米,地处泸西、陆良、弥勒的交界处,全村271户978人,在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村民的幸福指数明显增强。目前蝴蝶村小组待客处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缺少资金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做好蝴蝶村小组待客处二期工程项目。
(二)目前,规划中心已向上级部门申请补助缺口资金,上级已同意补助部分缺口资金。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改革发展为核心,推进和完成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按质按量完成蝴蝶村小组待客处二期工程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圭山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陈志涛 联系电话:0871—67731008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