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石林县水务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26日,县审计局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 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 关于“非税收入征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应缴财政非税收入316185.36元未上缴财政,2020年石林县水务局收取阶梯水费316185.36元,当年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审计期间,石林县水务局已于2021年4月20日将上述非税收入316185.36元上缴县财政。
(二)关于“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单位固定资产车辆账实不符421500元,其中:云AKQ861为2007年1月8日石林县新建第二自来水厂时指挥部购置,车辆价值177800元,2008年12月资产移交石林县自来水厂入固定资产,但机动车行驶证上该车所有人为石林县水务局,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1月9日;云ANZ500为2007年9月5日石林县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用自有资金购置,车俩价值243700元,但机动车行驶证上该车所有人为石林县水务局,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10月10日。
整改落实情况:石林县水务局于2021年6月17日上报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将两辆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划归石林县水务局的请示,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车辆资产划入石林县水务局。
2.购置资产16559元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0年6月水务局购置摄像头1个1599元、台式电脑1台4560元和彩色复印机1台10400元,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期间石林县水务局已于2021年1月将购置的资产16559元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三)关于“往来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石林县水务局收回已列支的预算资金8884.74元列“其他应付款”。其中,2019年收回多付职工工伤保险费2884.74元、党校退回培训费6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期间石林县水务局已对收回已列支的预算资金8884.74元作调整账务处理。
三、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 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应缴财政的非税收入应及时上缴财政国库”。
采纳情况:石林县水务局在2021年的工作中,将及时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二)关于“加强对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采纳情况:石林县水务局在下步的工作中,将及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和对资产及时入账,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特此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