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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07-429850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25 09:20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提示(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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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要提示(7月24日)

发布时间:2021-07-25 09:20 浏览次数: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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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7月20日下午6时,禄口国际机场参与航班保障的人员9份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7月21日起,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禄口街道为封控区域。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向全县人民和游客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告登记:凡现居住石林县者,自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接受核酸检测。

二、合理出行报备:鉴于南京江宁区、溧水区当前疫情形势,建议广大居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石后,配合我县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三、防控责任落实: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确需从南京市返石来石者,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加强社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各级各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关注风险等级

请全县市民密切关注江苏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划分情况,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请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强化防护意识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做到佩带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日常保持房间整洁。

六、关注家人健康

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尽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近期,我县将先后启动15-17岁和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前往居住地附近接种单位,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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