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志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宅村委会中新宅、清水沟、大新冲、小新冲装太阳能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宅村委会是鹿阜街道办事处少数民族和汉族杂居的村寨,由于各村组集体无收入,群众经济基础薄弱,导致现在村内未安装太阳能路灯,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不便,确实很有必要在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已申报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储备,街道办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争取项目能在今年内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请村委会、村组干部做好宣传,若项目能争取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要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希望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雪飞 0871-67796549)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