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工信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号
建议的答复意见
赵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商请协助石林供电局加快“互联网 智能用电”推广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智能便捷的用电,云南电网公司通过整合智能电表、云平台等技术优势,打造出智能用电模式,但我县的智能缴费用户数远远低于全省及其他片区水平,加大智能用电宣传,提高智能用电的覆盖是一项重要任务。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经研究确定通过以下几方面加快“互联网 智能用电”的推广工作:
(一)将“互联网 智能用电”的推广的要求及宣传材料通过县级OA下发到全县各部委办局及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在召开职工会及各种会议时开展对单位职工“互联网 智能用电”的推广宣传,并要求各单位职工及家属进行智能交费协议的推广。
(二)通过石林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及“石林县智慧应急广播”等宣传平台在加大对“互联网 智能用电”的宣传力度,促进能交费协议的推广。
但由于前期在相关宣传推广材料的对接工作方面存在误差,致使宣传推广上存在不足,希望您能理解。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工信局将积极加强与昆明石林供电局对接,进一步做好“互联网 智能用电”的宣传,促进能交费协议的推广工作。
感谢您对信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波,67799775)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的信息化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