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管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县中医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民营医院:
为了解和掌握我县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情
况,进一步提高我县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质量,加强传染病管理和报告率,严防漏报。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对各医疗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查看资料、网络报告信息核实、询问和日常工作开展等相结合的形式。
二、督查内容
督查2021 年度4-6月份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情况。
三、医院督查情况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县级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石林天奇医院开展网络直报工作,其余医疗机构由辖区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代报,报告渠道通畅。
2.督导的各单位均成立了疫情管理组织,建立了各项制度,
但部分医疗机构制度不全。
3.本次督导未发现有聚集性疫情及群体性事件漏报,
(二)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情况
本次共督导21家医疗机构,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家,民营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6家。共查阅门诊日志4308例、出入院登记1887例。
除村卫生室使用纸质版门诊日志,其余医院及及7 家卫生院均使用电子版门诊日志,纸质版出入院登记。被督导的医疗机构均有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项目齐全。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培训情况
多数医院都能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培训比较规范;个别医院培训流于形式,以会代训,相关资料记录不齐全,无培训计划、考试、签到、图片、课件及总结。
四、存在问题
1.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有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及奖惩办法,但未落实到位,传染病相关制度陈旧,未及时更新完善;个别门诊医生对纸质登记较随意,书写潦草,无法辨认,登记项目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传染病病人住址填写不详细,无联系电话,致使乡镇卫生院防疫人员无法落实流调和疫点处理工作。
2.部分医务人员缺乏有关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3.部分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流于形式、个别医疗机构没有及时开展传染病相关培训,医院领导传染病疫情报告培训工作重视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按照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并落实,加强院内自检自查工作,提高疫情报告率、准确率、完整性和及时性,防止传染病疫情漏报。
2.各医疗单位加强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影像等登记的管理,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等登记。
3.加强对医院内职工,特别是新参加工作人员对传染病诊断、报告、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要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规范》等,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意识及传染病报告质量。
4.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完善传染病相关制度,负责人及时登记传染病报告登记卡。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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