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45号政协委员毕志祥74号关于组织实施巴江河堡子段1.3公里河岸绿化项目的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
答复的函
毕志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实施巴江河堡子段1.3公里河岸绿化项目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堡子村委会涉及的巴江河道全长2.4千米,2019年争取县政协提案项目资金10万元,整合县水务局河道治理资金25万元,合计35万元,实施了河道清淤疏浚整治。为巩固河道整治成果,计划对整治过的巴江河堡子段1.3公里河岸进行绿化,拟在河岸两侧种植胸径为5公分的滇朴,间隔5米,预计200元/棵,河道两岸绿化2.6千米,苗木购置费用预计10.4万元。
二、办理情况
经对委员所提建议进行调查了解,目前水利部门的河道综合治理项目都需要上报市级立项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基层多渠道争取资金自行实施了部分河道清淤疏浚,但上级没有相关的河道绿化项目补助。另外,对接林业、自然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后,当前也没有相关的绿化经费补助。通过努力鹿阜街道从县政协争取了4万元资金补助,下一步可组织开展河道绿化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河长制工作实际,一是对接联系堡子村委会加强河道的长态化管护,组织开展绿化工作;二是今后工作中关注河道绿化的相关方面,从水务、林业、乡村振兴等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力求逐步实施河道绿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