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42号 徐永春代表第237号建议:关于解决平田段河道治理的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37号建议
答复的函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平田段河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可河属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巴江支流,流经大可乡南大村、结胜、大可、中龙4个村委会,河道上现建有河闸15座,对河道两岸的农业生产提供用水保障。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大可河分段治理了部分河道,目前没有治理过的5公里河道较为狭窄,无法满足防洪要求,同时也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多困难。建议综合治理中需对河道扩宽。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县水务局河道治理项目中已考虑了大可河,目前开展前期规划设计只涉及板桥段,下游河段尚未纳入规划设计。所提建议主要是大可河下段平田以上1.13公里的河道治理内容,已经计划在今年的石漠化治理项目中实施。县水务局已取得县有关部门批复,用2017年石漠化治理资金进行治理,县水务局正在积极争取市级有关部门批复,批复后可以组织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县水务局及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市级有关部门批复,继续进行多方协调,落实项目资金,2021年立项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