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29号 明跃清代表第149号建议:关于小圭山野核桃树村内水塘进行修缮的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9号建议
答复的函
明跃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圭山野核桃树村内水塘进行修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圭山镇小圭山村委会野黑桃树村位于圭山镇东南部,距村委会2公里,属山区,国土面积9.32平方公里,海拔1947米,年平均气温14.5℃,年降雨量809.50毫米,适合种植粮烟等农作物。有农户154户,有乡村人口590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粮烟作物为主。村内有个水塘,蓄水约2万m3左右,在2000年进行塘堤支砌,塘底清澈,但由于水塘渗漏严重,无法正常蓄水。
二、建议办理情况
野核桃树村中水塘是全村生产用水的主要设施,在2000年进行水塘改造后,塘底漏水严重,不能正常蓄水,达不到项目建设的目的,影响全村的经济发展。经过了解和现场勘查,认为该塘的修缮工作较为复杂,由于地质条件不了解,无法确定处理方案。需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塘地质进行评价,才能提出可行的处理方案。为缓解圭山水库蓄水不足问题,2018年县人民政府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了石夹洞提水工程,日提水5600立方米,减轻圭山水库供水压力,尽量保障灌区内的生活用水,缓解供需矛盾。县水务局将重视建议,配合圭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共同研究村内水塘修缮方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