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21号 韩永云代表第107号建议:关于小者乌龙村民小组修建新河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10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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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
答复的函
韩永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者乌龙村民小组修建新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桥街道者乌龙村委会小者乌龙村有156户630余人,由2个寨子组成,分大寨子和小寨子,小寨子旁边地名马街子有一条新河,与新宅三个自然村田地相贯通,汛期洪水放浪,淹没小者乌龙村良田100余亩,建议水务部门调研后立项修建新河长800米,宽1.2米的渠道为谢。
二、建议办理情况
代表所提建议的建设内容涉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2015年后省市各级就没有再安排下达五小项目资金,全县各单位很多待建五小项目排队等建。建议村组干部一方面从对应职能部门争取立项解决,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受益区干部群众加强河道沟渠清淤清障管理工作,确保河道畅通和生产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