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18号 毕小回代表第86号建议:关于松子园村小组村小水库倒塌坝埂维修的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
答复的函
毕小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松子园村小组村小水库倒塌坝埂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松子园村小组小水库位于村寨中央,占地约37亩,蓄水量一万余方,为松子园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的用水。但因水库建设使用时间较长,加之管理不善,水库年久失修,坝埂多处倒塌,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便。经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确实有必要对该小水库进行整修,以保障水库正常蓄水,为村民提供更多的生产生活用水。
二、建议办理情况
县水务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立项建设,同时,请代表督促村组干部加强对水库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立建设,同时,请代表协助村干部积极向县级其他主管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尽早解决困难。督促村组加强对水库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