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14号 王红兰代表第77号建议:关于水塘铺村委修建龙潭水引致现人饮水源点管道的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7号建议
答复的函
王红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水塘铺村委修建龙潭水引致现人饮水源点管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水塘铺全村1286人,饮水水源为本村密枝山脚的地河水,但其水量不稳定,每到旱季水量就会减少,难以满足全村人的饮用,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经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确实有必要对龙潭进行一定治理,作为人饮水源的补充水源点,建设引水管将水引致现在的人饮水源点(密枝山脚)抽取供人畜饮用。
二、建议办理情况
县水务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立项建设。同时,请代表督促村委加强对龙潭的防护工作,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尽量缓解群众的缺水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立项建设,同时,也积极向县级其他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尽早解决困难。督促村委加强对龙潭的防护工作,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尽量缓解群众的缺水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