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水函(2021)7号 佟建国代表第43号建议:关于㱔卜所村委会新坝垭口至官山水库河道加固治理的建议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
答复的函
佟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㱔卜所村委会新坝垭口至官山水库河道加固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鹿阜街道办事处㱔卜所村委会官山水库至新坝水库垭口段沟渠,长约1800米,为土渠,未进行过治理,因为土渠,雨水充沛年景汛期易造成渠堤倒塌阻塞渠道,淹没周边田地,存在防洪安全隐患。
二、建议办理情况
你建议治理的新坝垭口至官山水库段沟渠,由于中央、省、市暂无此类项目安排,县级相关规划未列入,目前暂不能争取省、市建设资金实施,加之县级财政资金困难,项目暂不能安排实施。建议你村加强险工险段管理,克服使用。县水务局争取在进行相关专项规划时,将项目编入规划,组织实施时优先安排此项目。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加强与上级水务部门协调,了解此类项目规划动态,一旦上级有此类项目规划安排,县水务局争取将项目编入规划,优先争取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