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21号 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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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21号
建议答复的函
赵燕萍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解决花园村活动室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龙村委会花园村36户126人,村内至今都没有建盖老年活动中心,全村群众办理红白喜事至今未解决,从老年活动中心到公路距离520米需要道路硬化,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立项支持处理。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县民政局研究,因县财政资金困难,决定逐年申请上级资金逐步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积极和上级部门及财政局协调,待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后尽快实施。
赵燕萍代表,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联系人:冯婧 联系电话:6779889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