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答复的函
孙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县级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合理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培养和引进,我县已有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助理)医师9名,设立2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和1各精神科门诊;通过开展本土化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养项目,已对40名具备心理健康咨询资质的人员开展了理论和实操培训,并组织了77参加了中科院心理咨询师取证培训,充实了我县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人才队伍;已建成1个心理咨询室,2家医疗机构在建2个标准化心理咨询室。
二、办理情况
在前期各项人才培养、场地设施配备等基础上,您提出的建立县级心理健康管理中心的建议也非常符合我县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局领导研究,拟将县级心理健康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能放在县疾控中心,结合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全县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目前就机构挂牌问题已与县委编办协商,并请县疾控中心结合职能职责就推进县级心理健康管理中心相关工作制定具体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加强与教育、社区、宣传等部门联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2、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感谢您对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抒宇 0871-67797698)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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