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4号(人大第243号建议,关于加强巴江河流域禁捕鱼宣传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巴江河流域禁捕鱼宣传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过与提案人面商和问题导向,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巴江河的管理工作。
现答复如下:一是我局深刻领会珠江禁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每年做到工作目标任务早明确、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并每年年初制定年内珠江流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开展每年的珠江禁渔宣传教育活动。每年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止的珠江禁渔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法管理条例》、《十年珠江禁渔期》等的宣传,并采用张贴禁渔通告、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形式,以走、看、讲、宣的措施,深入县城人员集居区、公园、广场、巴江两岸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珠江禁渔期间,并开展定期不定期、定时不定时的巡查检查及联合执法等工作,根据石林实际采取以说服、教育、警告、劝阻的形式进行,使之让广大市民对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和偷捕者的自觉性并参与和支持渔事业;三是建立健全渔业渔政机构,规范行业职责,使渔政执法名正言顺、合法执法,监管延伸街道办事处、乡镇和村委会均有管理人员,以便有效及时地打击电鱼、毒鱼、网具捕捞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是加强对渔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执法水平;五是倡导举报违法捕捞行为,对于被查处的违法捕捞者予以重罚。在执法过程中,争取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六是不断总结经验,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渔业事业监督管理。该提案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永远在路上。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