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20号(人大第206号建议,关于实施自然村无害化公厕建设全覆盖建议的答复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6号建议
答复的函
王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自然村无害化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至2020年,石林县实施了农村“厕所革命”,85%以上农户都自建了无害化卫生户厕,行政村所在地也实现了卫生公厕全覆盖,但由于各自然村虽建了户厕,但公共旱厕仍未消除且管理极差,有的自然村甚至一所公厕都没有,户厕由农户上锁管理,外村人员难以解决上厕所的问题。建议2021年加大无公害公厕的建设力度,做到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座以上无公害公厕的目标,并且要加大管护资金的投入,配套到每个公厕,确保建好1个,管好1个,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改善提供硬件基础。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调查落实,目前,2021年省级农村改厕专项资金已下达,按照通知要求资金主要优先安排城镇周边和九湖流域内自然村卫生公厕,后续我单位将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逐步解决本次资金未涉及的改厕问题。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我单位将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逐步解决本次资金未涉及的改厕问题。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