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农函18号(第185号建议,关于芭茅村委会大蒜交易市场项目建设的答复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85号建议
答复的函
毕洪光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芭茅村委会大蒜交易市场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蒜是西街口镇芭茅村委会的特色农产品,是人民群众增收致富、振兴乡村的支柱产业。茅村委会种植大蒜历史悠久,涉及农户众多,产品质量好,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辐射和带动了周边地区发展,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长期以来,芭茅村委会及周边群众存在销售大蒜无固定场所的困难,制约了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大蒜等农产品生产、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为解决农户缺乏交易市场的问题,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参果交易场所设施组织农户进场交易,在大蒜种植集中区域新建或改扩建交易市场,满足不同地区群众的交易需求。目前我单位已向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申报了以人参果为主导产业的“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项目和冷库建设项目,以西街口镇人参果为主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已列入备选项目库。
三、下步工作方向
加大招商力度,引进资金力量雄厚、有市场管理经验能力的企业投资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销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支持,整合“一县一业”、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政府专债等项目资金扶持交易市场建设,为增加农民家庭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振兴乡村发挥出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